腾讯反腐张萌被抓 商业贿赂的罪与非罪

2022 01/29

2022年1月25日,腾讯反舞弊调查部发布《腾讯集团反舞弊通报》称,PCG影视内容制作部组长张萌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供应商谋取利益并收取供应商好处费。其行为触犯了“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处理,同时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据悉,张萌系腾讯视频天蓬工作室制片人,曾参与《你是我的荣耀》《摩天大厦》《且听凤鸣》等多部热剧。


虽然目前公开资料中尚未对张萌的行为在法律层面上予以明确定性,但这一事件初步显现出诸多法律问题,借此契机,对商业贿赂的认定与表现、违法与犯罪界限以及案件走向进行简要介绍,同时呼吁互联网企业为市场合规监管贡献自己的力量。


事件脉络回顾


2021年2月2日


阳光腾讯发布的《腾讯集团反舞弊通报》显示,2019年第四季度至发文时,腾讯反舞弊调查部共发现查处违反“腾讯高压线”案件60余起,100人因违反“腾讯高压线”被辞退,40余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腾讯还在通报中列出了37家永不合作外部企业主体清单。


2021年10月26日


一则腾讯视频制片人张萌被抓的消息不胫而走。有消息称,其牵涉到了郑爽主演的遗留剧《新倩女幽魂》(现已改名《只问今生恋沧溟》)。26日,腾讯证实张萌涉案的同时否认了张萌涉及阴阳合同等说法。


2021年10月27日


制片人张萌因涉嫌违法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2022年1月25日


腾讯反舞弊调查部官方微信公众号阳光腾讯发布的《腾讯集团反舞弊通报》,通报内容显示,仅2021年全年,腾讯反舞弊调查部就发现并查处触犯“腾讯高压线”案件50余起,其中有16起涉及商业贿赂、职务侵占等行为,近70人因触犯“腾讯高压线”被辞退,10余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其中包括制片人张萌。


什么是商业贿赂?


据了解,腾讯方披露的16起典型案例中,有8起腐败舞弊行为是涉及收取供应商等外部人员好处费的商业贿赂行为。


何为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广泛存在于国内外商圈,历史悠久。其本质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与其他形式的贿赂有一定程度的区别。通俗来讲,就是经营者通过暗中给予商业回扣等好处以获取优势竞争地位的不正当行为。


商业贿赂罪与非罪的界限


商业贿赂行为是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但不是所有的商业贿赂行为均构成刑事犯罪。本案中,张萌收取供应商好处费并为其谋取利益是一种商业贿赂违法行为,那么他是否触犯刑法?商业贿赂行为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又该如何划分?


我国现行刑法明确将“财物”限定为贿赂犯罪的对象,而在商业贿赂相关规定中则包括了财物和“其他手段”。2008年两高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第七条将作为商业贿赂的财物解释为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故无法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实施商业贿赂的,多是行政违法行为,很难被认定为成刑法中的商业贿赂犯罪。


刑法中对贿赂型犯罪中行贿者的主观目的规定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并未有具备不正当目的。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行贿犯罪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的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或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经济、组织人事管理等活动中,谋取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但实践中对于谋取竞争优势的判断比较宽泛,如果无法证明商业行贿者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其就不可能构成行贿犯罪。


涉案金额的门槛不同。是否达到涉案金额门槛是界定商业贿赂行为罪与非罪界限的关键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以涉案金额六万元为立案标准,六万元以下不属于刑事案件。


张萌涉嫌的罪名和刑罚


笔者认为,虽然公安机关对此未有过多信息披露,但对张萌的行为定性仍然有迹可循。结合目前从互联网上掌握的信息来看,张萌极有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由于受贿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为三万元和二十万元,所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应该分别为六万元和一百万元。从网传的信息看,本案涉案金额或超200万元,可能已经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一旦张萌被认定为该罪,则其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后果。


张萌案的反思与启示


商业贿赂往往与市场经济共生,近年来商业贿赂犯罪呈上升势头,已被国家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在司法实践中,处理这类案件时应遵守刑法谦抑性原则,不仅要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分析行为构成要件;还要综合评价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从严把握定罪量刑情节。总而言之,打击商业贿赂本质上是整治经营者与掌权者之间的权钱交易行为,对于其中不归属于刑法规制的违法行为,应当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制裁。


此外,互联网经营者作为新市场主体,内部应做好预防机制,建立类似于“腾讯高压线”等严格的防控机制,运用正当的手段提升自身竞争力,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乱象。